

龙海市物价局社会承诺制度
2、在审定价(费)方面,按时答复和办理各项具体业务。经营者或有关部门在提供相应的成本核算和其它必要资料的基础上,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书面申请,价格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权限范围,自收取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内作出批复或进行调研或予以转报等处理,并反馈告知申请人。
3、在价格服务方面,做到保质保量按时,热情周到。对有关资料、文件、手续等齐全的委托事务,能即时办理的,应在1天办结,出具报告书;不能立即办结的,一般性委托事务在7个工作日办结,出具报告书。对属于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价政策和规定的监测范围内商品服务价格咨询,在4个小时内回复;数量较多、内容较复杂的价格咨询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在上述范围之外有关市场价格的咨询,也应积极受理,尽快答复。确实无法答复的,应及时负责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4、在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方面,有具体的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实行“一证四牌”制度。一证指工作人员佩戴标有姓名、职务、编号照片的岗位证上岗,每个股室设置办事指南牌(工作流程牌)、职责牌、干部职位牌和公务留言等“四牌”。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依法取得的资料或者了解的情况用于依法进行价格管理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得在价格管理与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
龙海市物价局服务企业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企业的自觉性,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龙海市物价局向企业服务承诺:
1、全面落实《企业收费登记卡》和《收费许可证》制度,帮助企业抵制乱收费,对违规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严肃查处,一般案件在7个工作日结案,并将处理结果向企业反馈,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及时为企业提供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收费政策等资料,适时提供价格成本核算、价格认证、价格信息、价格监测等服务。
3、免费为企业提供上网和价格咨询服务。
4、公开物价行政执法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时限。向社会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接受投诉,紧急问题当天答复,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答复,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答复。
5、对服务对象热情接待,认真受理,保证服务态度满意;办事中做到简化手续,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保证对办事效率满意。
6、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
7、实施一次申告查实待岗制。确因当事人违反纪律、不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等问题被投诉,将对其实行待岗,限期整改。